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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盗播CBA赛事?索赔4.06亿!

时间:2022-09-09


一直以来,版权是各个内容平台的必争之地。好的内容作品,能为平台带来巨大的流量和商业价值,因此许多平台不惜斥巨资拿下内容版权,更有甚者,铤而走险,违法侵权。

这不,前不久B站就因侵权CBA,被索赔4.06亿,而登上热搜。

 

B站侵权CBA赛事视频

 

        据悉,在2019-2020赛季中,CBA官方授权的新媒体赛事版权合作伙伴为咪咕、腾讯、优酷三家,而B站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大规模向公众提供CBA赛事视频的点播服务,故而被对方起诉至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

        经CBA公司取证发现,B站中存在281个CBA联赛2019-2020赛季的全场比赛视频,同时包含当赛季全明星赛的全场比赛视频,以及至少416个该赛季的赛事节目集锦视频。

       我们都知道,转播权转让是体育赛事的重要收入来源,通常转播费动辄以亿元计。但是,体育赛事在著作权法领域,却是一个比较尴尬的存在,因为体育赛事不像书籍、电影那样有明确的著作权人,所以大多数法院将体育赛事视为“视听作品”予以保护。

       因此,体育赛事主办方在维权时,往往会“双管齐下”,兼顾《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部法律,此次的维权案件也是如此。

B站被索赔4.06亿元

 

     一方面,CBA公司根据202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中规定的惩罚性赔偿机制,主张的赔偿额为赔偿基数的3倍,差不多为2.36亿。

      另一方面,B站此番行为触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故而CBA公司另外主张索赔1.7亿元。

       二者共计4.06亿元,创造了中国体育版权侵权案件中索赔金额的最高历史记录。

       除此之外,体育法也明确规定了:未经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等相关权利人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或者传播体育赛事活动现场图片、音视频等信息。

亟需加强体育赛事版权规范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我国法律对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权利性质没有清晰准确的界定,所以体育转播权在我国法律概念层面上属于事实上的真空状态,而这种真空状态无疑会让某些胆大妄为的平台敢于随便侵犯体育赛事的转播权。

        在此次案件中,虽然不知道CBA公司最终能否获得4.06亿赔偿,但对于其他盗播平台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同时也让保护版权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版权市场的良好秩序,除了法律的完善保护,平台的规范运营,还需要企业和个人提升版权保护意识,做好版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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